法院宣判后多久强制执行
法院宣判后强制执行的时间分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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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审判决书下来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二审判决书下来以后,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3.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5.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6.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7.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8.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
法院强制执行通常有如下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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