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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发自北京 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人民法院运用禁令,及时制止造谣中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侵权行为。本次发布的小米公司诉网络侵权案,法院依申请及时裁定被告立即删除侵权文章及视频,防止进一步扩大对民营企业名誉权的损害,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恶意损害企业名誉权的司法态度,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据介绍,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这次发布的案例中,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案涉烂尾楼没有简单一拍了之,而是依法引资恢复项目建设,1472套房产竣工交付,一揽子执结近500件关联案件,妥善化解了近900个债权人的8亿多元债权,农民工工资全额支付,职工就业得以稳定。
刘贵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在信用惩戒上,严格区分失信与丧失履行能力,依法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切实将失信惩戒的重点聚焦到打击少数恶意逃废债务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失信行为上来,对实践中存在的不当适用失信惩戒制度损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现象,加大监督排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问责追责。同时,一些地方法院建立健全分类分级信用惩戒机制,对于失信情节轻微的被执行人,在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前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给企业一个自我纠正的机会。对企业确因经营和商务需要实施的消费行为,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予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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