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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郭由报道
2021年9月30日中午12时左右,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的张海巨驾车回家进入车库时,突然感觉车右前轮轧过一个东西,紧接着听见有人在喊“停,停,停”。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轧到了清洁工张某。
事发时,张某在车库甬道处午休,事发后经诊断已无生命体征。张海巨说,他随即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调查,当天因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同年10月15日被执行逮捕。庭审时,张海巨辩称他是正常驾驶车辆进入地下车库,没有看见被害人躺在车库入口处,不构成该罪。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是张海巨的辩护人,其辩护意见是张海巨驶入地下车库时,无法预见有人躺在车库甬道内,他对被害人的死亡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其行为不构成该罪。2022年10月20日,汤阴县法院判决称被告人张海巨无罪,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人39万余元。
2023年5月23日,张海巨在王艳涛律师陪伴下,来到汤阴县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该院向他支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366天的赔偿金约16万元,依法向他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同时请求该检察院在影响范围内依法公开登报为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要求依法对相关办案人员启动追责,将其违法违纪犯罪行为移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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